服務指南
|
要素名稱
|
內容
|
一、服務指南編號:
|
XKSY00100000
|
二、服務指南名稱:
|
食品經營許可(五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和涉及重大活動保障的市管賓館、酒店內設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經營許可)
|
三、事項類型:
|
行政許可
|
四、適用范圍:
|
已取得營業執照的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活動的企業法人、合伙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
|
五、事項審查類型:
|
前審后批
|
六、審批依據:
|
1、《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
4、《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5、《食品經營許可審查通則》(試行);
6、《遼寧省食品經營許可審查細則》(試行)。7、《遼寧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生產經營許可
實施優化準入服務措施的工作意見》
|
七、受理機構:
|
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批辦
|
八、決定機構:
|
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
九、數量限制:
|
無數量限制
|
十、申請條件:
|
1、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食品原料處理和食品加工、銷售、貯存等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2、具有與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以及處理廢水、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備或者設施;
3、有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保證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4、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入口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十一、禁止性要求:
|
無
|
十二、申請材料目錄:
|
(一)申請食品經營許可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可實現在線核驗的審批機關無需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經營場所和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示意圖;
(4)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
(二)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
1、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證》單位名稱
(1)《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
(2)原《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
(3)變更名稱后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4)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2、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證》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業主)
(1)《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
(2)原《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
(3)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4)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3、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證》地址(變更門牌號實際經營場所未改變)
(1)《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
(2)原《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
(3)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4)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經營場所地址變更的,先到原發證部門注銷原許可證,重新申請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4、申請變更《食品經營許可證》經營項目以及布局流程、主要衛生設施
(1)食品經營許可變更申請書;
(2)《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變更后許可經營項目相適應的經營場所和設備布局、加工流程、衛生設施等示意圖; (5)申請人委托代理人提出申請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復印件。
|
(三)申請延續食品經營許可
(1)食品經營許可申請書;
(2)申請人的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可實現在線核驗的審批機關無需要求申請人提供營業執照或者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3)經營場所和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流程示意圖;
(4)申請人委托他人辦理食品經營許可申請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
(四)申請補辦食品經營許可證
1、食品經營許可證補辦申請書;
2、食品經營許可證遺失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在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網站或者其他縣級以上主要媒體上刊登遺失公告的材料;食品經營許可證損壞的,應當提交損壞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原件。
(五)申請注銷食品經營許可
(1)食品經營許可注銷申請書;
(2)注銷原因及情況說明;
(3)《食品經營許可證》正本、副本;
(4)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及委托書。
|
十三、申請接收:
|
聯系人:趙云浩
聯系電話:65850186
辦公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東北北路101號,大連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三樓F區03F08。
|
十四、辦理基本流程:
|
1、申請人提交申請;
2、受理: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本行政機關的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當場受理行政許可申請,當場送達《受理通知單》;
3、審查:對材料進行合法性和真實性審查,必要時進行現場檢查,并提出審核意見;
4、審批:經處長審批后,由行政審批辦公室制作《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十五、辦理方式:
|
現場辦理
|
十六、辦結時限:
|
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申請食品經營許可和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變更或者延續且經營條件發生變化可能影響食品安全,自受理申請之日起8個工作日;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變更或者延續且經營條件未發生變化,自受理申請之日起8個工作日;申請補辦和注銷食品經營許可證,自受理申請之日起8個工作日內。
|
十七、收費依據及標準:
|
不收費
|
十八、審批結果:
|
食品經營許可證
|
十九、結果送達:
|
在承諾時限內,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通知申請人到窗口領取。
|
二十、行政相對人權利和義務:
|
申請人對行政決定有異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其合法權益因行政機關違法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要求賠償。
|
二十一、咨詢途徑:
|
咨詢電話:65850186
|
二十二、監督投訴渠道:
|
投訴電話:12345、84255202
|
二十三、辦公地址和時間:
|
地址:大連市甘井子區東北北路101號,大連市公共行政服務中心三樓F區03F08。
時間: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8:30-12:00;13:00-17:00。
|
二十四、辦理進程和結果公開查詢:
|
查詢電話:65850186
大連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
局網站公告公示欄http://www.dlfda.dl.gov.cn/
|